一、学生会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换届产生每一届学生会委员的组成。
1、学生会主席团的人选在自荐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一般情况下主席由在学生会工作两年以上,有担任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经历,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三年级的同学担任;副主席和主席团助理由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在学生会表现最为优秀、有能力将学生会发展壮大、有极强能力的成员选出
2、学生会的各部部长,由每一学年换届民主选举产生,要求学生会部长要有具备在学生会工作两年以上经验,熟悉本部门开展各项活动的同学担任,担任过副部长的干部担任。
3、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由一年级学生会成员择优选出,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学生会工作半年以上,副部长由二年级的同学担任。
二、学生会换届选举方法和程序
1、各级学生会任届期满后必须将所管辖的学生会文件资料完整移交下一届,方正式退会。
2、对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同学的意见,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公布的候选人名单中公开竞选产生。
4、选举人由学院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同学、各班班级干部及各班学生代表组成。
5、学生会学生干部公开竞选采用演讲——答辩——选举的形式。
6、选举过程中按得票数最多者当选的原则,当选者得票数需超过半数,得票数未超过半数或两位竞选者得票数之差在3票以内的,需进行第二次选举。
7、对于新一届的学生会全体成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三、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助理候选人推选办法
1、候选人条件:
1)学院学生会二年级以上成员;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热爱学生工作,肯于奉献,有高度的责任感,乐于为同学服务,能真正为同学办实事,并有一定创新能力;
4)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5)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及良好的公众形象;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候选人产生办法:
1)参加主席、副主席竞选的同学到系团委提交报名表,学院学生会常委会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后,填写意见。
2)召开系学生会全委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就职演说与现场答辩,投票产生主席团成员并向全院公示。
3)投票份额比例:系团委老师及系学生会常委70%;其他30%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成员,以平时评分总评为依据被评为每月之星10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20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20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30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自律委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40-6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部员“每月之星”评选活动,各部由部内成员、副部投票评选,部长不参与投票,当成员票数相同时持有一票决定权;每月进行一次“部门之星“评选活动,由各部长、副主席进行投票,主席不参与投票,当部门票数相同时持有一票决定权。每月之星获得者颁发奖状、奖品,部门之星获得者颁发流动奖杯、奖品。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1、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主席团委派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
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3、各部门需要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主席团确认为必需方可采购;
4、采购时,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超市购物还应当索取购物清单,存档。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
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常代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部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同时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60分以上的为合格,40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4、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10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或迟交的,文员扣5分。
  C 会议记录两周未交一次的,文员扣5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20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20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0分。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扣20分。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0分。
参加学生会活动,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的扣20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0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5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0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30分。
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40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40分。
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040分。
五、自律委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并以展板形式予以公布。
六、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学生会日常开支由学院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4、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主席团进行审核。
5、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收据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6、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7、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8、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